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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险资管公司股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情况 (首次披露 -20220728)

一、风险责任人
风险责任人: 风险责任人信息披露公告
行政责任人: 吴松 行政责任人职务: 总经理
行政责任人类型: 授权总经理 是否履行完备的授权程序:
行政责任人性别: 行政责任人出生年月: 1972-04
行政责任人学历: 研究生 行政责任人学位: 法学博士
行政责任人入司时间: 2021-05-24 行政责任人所在部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行政责任人专业资质: 行政责任人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责任人: 罗鸣 专业责任人职务: 股权投资部总经理
专业责任人类型: 授权的相关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 是否履行完备的授权程序:
专业责任人性别: 专业责任人出生年月: 1978-09
专业责任人学历: 研究生 专业责任人学位: 经济学博士
专业责任人入司时间: 2020-04-01 专业责任人所在部门: 股权投资部
专业责任人专业资质: 法律职业资格 专业责任人专业技术职务:
已进行风险责任人变更披露: 风险责任人变更信息披露公告

二、组织架构
整体评估情况:
事业部设置:
1
事业部名称: 投后管理部
发文时间: 2022-04-26 文件名称(含文号):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的通知(太平资本发〔2022〕60号)
岗位设置: 投后管理岗(股权产品发行)
2
事业部名称: 股权投资部
发文时间: 2022-04-26 文件名称(含文号):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的通知(太平资本发〔2022〕60号)
岗位设置: 产品开发岗,团队长,投资运作岗,部门主要负责人,部门其他负责人
3
事业部名称: 运营财务部
发文时间: 2022-04-26 文件名称(含文号):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的通知(太平资本发〔2022〕60号)
岗位设置: 运营财会管理岗(产品发行),运营资金管理岗(产品发行)
4
事业部名称: 风险合规部
发文时间: 2022-04-26 文件名称(含文号):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优化调整的通知(太平资本发〔2022〕60号)
岗位设置: 法律合规岗,综合风险管理岗

三、专业团队
整体评估情况:
专业队伍人员具有股权投资、投后管理和相关经验工作经历:
序号 姓名 岗位 是否为能力标准要求的专职人员 相关经验类型 相关经验年限
1 陈美汐 投后管理岗(股权产品发行) 投后管理和相关经验 11.13
2 董钢 产品开发岗 股权投资相关经验 15.91
3 包婷婷 产品开发岗 股权投资相关经验 13.05
4 杨潇 团队长 股权投资相关经验 10.15
5 熊诗颖 投资运作岗 股权投资相关经验 3.45
6 孔萌萌 投资运作岗 股权投资相关经验 5.30
7 黄璜 投资运作岗 股权投资相关经验 5.03
8 罗鸣 部门主要负责人 股权投资相关经验 6.13
9 邓聿 部门其他负责人 股权投资相关经验 10.28
10 李宏鑫 运营财会管理岗(产品发行) 其他 11.05
11 农丹妮 运营资金管理岗(产品发行) 其他 6.83
12 贾珂 法律合规岗 其他 14.86
13 蔺凤娇 综合风险管理岗 其他 10.71

四、制度规则
整体评估情况:
制度内容 评估结果 制度明细
股权投资计划产品制度:
项目立项及评审制度: 符合规定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立项实施细则(2022年版),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41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2年版),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75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尽职调查制度: 符合规定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尽职调查实施细则,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31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投资决策制度: 符合规定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计划业务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32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2022年版),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77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发行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76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2022年版),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78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审批授权管理规则(2022年版),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79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26号,
发文时间:2022-02-16,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27号,
发文时间:2022-02-16,
后续管理制度: 符合规定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计划业务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32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投后跟踪检查管理细则,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56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投后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54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投后事项分级审批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55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计划投后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28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信息披露制度: 符合规定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信息披露管理细则,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58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计划信息披露及报告实施细则,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29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风险管理制度: 符合规定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1〕110号,
发文时间:2021-12-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180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1﹞117号,
发文时间:2021-12-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设立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91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投资问责制度: 符合规定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78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设立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2〕91号,
发文时间:2022-04-29,
文件名称: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经营管理责任制(2022版),
发文文号:太平资本发〔2021〕187号,
发文时间:2021-12-29,

五、运行机制
整体评估情况:

六、风险控制体系
整体评估情况:
压力测试系统
系统名称: 投资资产压力测试模型系统
上线时间: 2021-11-18 评定结果: 符合规定
主要功能: 投资资产压力测试模型系统根据不同类型投资资产,选取产品净值作为承压指标,通过设置不同压力情景,预测投资资产及其组合的净值损失。 在测试情形及频率方面,对于拟发行的股权投资计划产品,股权投资部应依据公司制度逐一开展压力测试;同时,每年对存续股权投资计划至少开展一次压力测试。此外,根据风险类型、风险水平、外部环境以及监管要求等,开展不定期压力测试。 在测试方法方面,针对股权投资计划,在公司股权项目估值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对项目未来现金流、盈利水平、折现率、β系数、市场收益率、标的公司净资产及销售收入等因子在各压力情景下的变化,计算出股权投资计划估值水平及收益率水平在各压力情景下的表现及变动情况。测试对象按照底层资产,分为上市公司股权、未上市公司股权、净值型产品三个类别。其中,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未上市公司股权,可选择采用未来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DCF)、价格倍数模型中的一种或两种方法进行测试,价格倍数可根据项目特性,选择P/E、P/B、P/S、EV/EBITDA中的一种或几种方法;净值型产品采用宏观因子模型进行压力测试。 在压力情景及压力因子确定方面,压力情景至少包括轻度压力(基础压力)和重度压力(特殊压力)。压力因子包括适用于价格倍数模型的价格倍数同比变动、标的利润总额同比变动、标的销售收入同比变动、标的净资产同比变动;宏观因子模型中的GDP增速变动、CPI同比变动等。 在模型和结果反馈机制方面,对于拟发行产品,压力测试结果作为项目评审、投资决策流程中汇报的组成部分;对于存续项目,压力测试结果每年定期由投后管理部汇总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报告。 经评估,公司股权投资计划压力测试系统符合《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股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标准》的规定要求。

七、自评估结果及承诺
         根据《关于优化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及相关监管规定,我公司对保险资管公司股权投资计划产品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论证和自我评估,我公司达到了该项能力的基本要求,现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披露的及时性、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我公司确认,应当至少在首次开展本投资管理业务前10 日已完成并公开披露本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及自评估情况。